贤律助 隐私政策
一、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二、系统权限申请与使用清单 三、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四、第三方SDK目录 五、个人信息清单 六、您的权利 七、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 八、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 九、敏感个人信息 十、Cookie与同类技术 十一、自启动与关联启动 十二、未成年人保护 十三、适用范围 十四、本政策的变更 十五、联系我们 十六、定义 十七、应用相关信息
引言
上海小牦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是"贤律助"App(以下简称"本应用")的开发者和运营者,也是您个人信息的处理者。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本政策旨在向您说明:我们收集哪些个人信息、为何收集、如何收集与使用、如何存储与保护,以及您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
请您在首次使用本应用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尤其是加粗内容)。只有在您主动点击"同意"后,我们才会开始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在此之前,我们不会收集任何个人信息,也不会初始化任何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第三方SDK。您未点击同意,不影响您浏览本政策全文。
一、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仅收集为实现具体业务功能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选择不提供非必要信息,此时您将无法使用对应的附加功能,但不影响其他功能的正常使用。
(一)您主动向我们提供的信息
| 业务场景 | 收集的个人信息 | 是否必要 | 收集目的 |
|---|---|---|---|
| 注册/登录账号 | 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如采用第三方登录,则为该第三方账号的公开标识信息(昵称、头像) | 必要 | 创建账号、身份验证、找回账号 |
| 律师执业身份认证 | 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执业证照片或扫描件;如您在认证时同时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我们亦会核验其证书编号 | 必要(仅申请律师身份的用户) | 核验律师执业资格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为律师开通服务权限并展示经核验的执业身份 |
| 在线咨询与即时通讯 | 您发送的文字、图片、语音、文件内容,通讯时间与对象 | 必要 | 完成咨询沟通、留存服务记录 |
| 上传材料/文档 | 您主动上传的合同、证据材料、图片等文件内容 | 必要(仅该功能) | 提供文书审阅、材料处理等服务 |
| 在线支付 | 订单信息、支付渠道返回的支付状态信息 | 必要(仅该功能) | 完成交易、对账与售后 |
| 客服与投诉 | 您提交的联系方式、沟通记录 | 必要(仅该功能) | 响应您的咨询与投诉 |
(二)您使用服务过程中我们自动收集的信息
| 信息类型 | 具体内容 | 收集目的 |
|---|---|---|
| 设备信息 | 设备型号、设备品牌、操作系统版本、系统API等级、CPU架构、屏幕分辨率、设备设置 | 适配机型、判断兼容性问题 |
| 设备标识符 | Android 端:Android ID、OAID(匿名设备标识符);iOS 端:IDFV(应用开发商标识符);我们不会收集IMEI、IMSI、MAC地址等不可变更的设备标识用于身份追踪,也不会为广告目的申请 iOS 的广告标识符(IDFA)追踪授权 | 账号安全风控、统计去重、故障排查 |
| 网络信息 | IP地址、网络类型(WiFi/移动网络)、WLAN接入点信息、运营商信息 | 网络连通、区域化服务、安全风控 |
| 日志与运行信息 | 访问时间、操作记录、页面停留、崩溃日志、错误堆栈、性能数据 | 保障服务稳定、排查故障、改进体验 |
| 存储信息 | 为缓存图片与文档,读写设备外部存储目录(iOS 端为应用自身沙盒目录) | 提升访问速度、减少流量消耗 |
(三)我们从第三方获取的信息
当您选择通过微信等第三方账号登录本应用时,经您授权,我们会从该第三方获取您的账号公开信息(如昵称、头像、唯一标识)。我们仅在本政策所述目的范围内使用该等信息。
(四)依法无需取得同意的情形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为订立或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为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保护自然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在合理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等情形,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取得您的同意。
二、系统权限申请与使用清单
我们仅在您触发对应功能时申请权限,并在申请前通过系统弹窗向您说明用途。您可以在手机"设置—应用管理—贤律助—权限"中随时开启或关闭任一权限;关闭后对应功能将无法使用,但不影响其他功能。
下表以 Android 端的系统权限名称为准。iOS 端不采用上述权限声明机制,而是在您触发对应功能时由系统弹出授权请求,包括"位置""相机""照片""麦克风""通知"等;关闭方式为"设置—贤律助",或在首次弹窗时选择"不允许"。两端可申请的功能范围一致,关闭后的影响也一致。
| 权限名称 | 对应系统权限 | 使用场景与目的 | 是否必要 |
|---|---|---|---|
| 位置信息(粗略) | ACCESS_COARSE_LOCATION | 按城市展示本地法律服务资源、区域化内容推荐 | 否 |
| 位置信息(精确) | ACCESS_FINE_LOCATION | 匹配就近的律师/法律服务机构 | 否 |
| 相机 | CAMERA | 拍摄律师执业证、合同、证据材料,拍摄头像与咨询图片 | 否 |
| 相册/读取外部存储 | READ_EXTERNAL_STORAGE | 从相册选取律师执业证照片、图片、文件并上传 | 否 |
| 写入外部存储 | WRITE_EXTERNAL_STORAGE | 缓存图片与文档、保存下载的文件 | 否 |
| 麦克风 | RECORD_AUDIO | 发送语音消息、语音咨询 | 否 |
| 电话状态与身份 | READ_PHONE_STATE | 读取设备标识用于账号安全风控与消息推送通道建立 | 否 |
| WLAN连接状态 | ACCESS_WIFI_STATE | 判断网络类型,优化内容加载 | 否 |
三、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一)向您提供产品与服务
用于账号注册与登录、身份验证、在线咨询与即时通讯、文书与材料处理、在线支付、订单管理、客户服务与售后处理。
(二)保障安全与稳定运行
用于识别异常登录、防范欺诈与恶意程序、监测崩溃与性能问题、审计安全事件。为实现上述目的,我们会收集您的设备信息、设备标识符、日志信息与网络信息。
(三)改进产品与服务
我们会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或匿名化统计,用于分析功能使用情况、优化产品设计与内容排序。该等统计结果不包含可识别您身份的信息。
(四)向您发送通知
我们会通过推送通道向您发送与您账号、咨询进度、订单状态相关的服务通知。如您不希望接收营销类信息,可在"我的—设置—消息通知"中关闭,或在推送消息中点击退订。
(五)个性化推荐与定向推送(您可关闭)
我们不基于您的浏览记录、搜索记录向您进行个性化内容推荐或广告定向投放。如未来开展该功能,我们将:1)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注"个性化推荐"字样;2)在首次开启前征得您的同意;3)在"我的—设置—个性化推荐"中提供一键关闭入口;4)关闭后您看到的内容数量不变,仅相关性降低。
您理解并同意:本应用展示的内容与律师/机构信息排序,可能基于热度、地域、评分等非个人信息维度,不属于个性化推荐。
(六)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形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四、第三方SDK目录
为实现特定功能,本应用集成了第三方SDK。我们已对合作方进行安全评估,并通过合同要求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下列SDK仅在您同意本政策后才会初始化;在任何SDK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前,我们均不会提前调用其采集接口。
| SDK名称 | 提供方 | 使用目的/场景 | 收集的个人信息 | 隐私规则 |
|---|---|---|---|---|
| Bugly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应用崩溃监控与异常分析(应用启动后及崩溃发生时) | 设备标识符(Android 端为 Android ID/OAID,iOS 端为 IDFV)、设备型号、设备品牌、操作系统版本及操作系统内部版本号、系统API等级(Android)、CPU架构类型、厂商系统版本(Android)、网络类型与WiFi状态、磁盘空间及剩余空间、SD卡空间占用大小(Android)、内存剩余空间、应用当前运行进程名及PID(Android)、地区编码(iOS)、应用崩溃日志与堆栈信息 | 查看 |
| 小米推送(MiPush)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消息推送通知(接收咨询与新消息提醒) | 设备标识符(OAID、Android ID、MEID、Serial、UUID)、设备型号、WLAN接入点信息、网络状态 | 查看 |
| 支付宝支付SDK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订单支付功能(用户下单支付时) | 设备标识符(Android ID)、设备MAC地址、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WLAN接入点信息、订单及支付结果信息 | 查看 |
| 支付宝安全/客户端支付安全 | 蚂蚁金服(杭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支付环境安全检测与交易风控 | 设备标识符(IMEI、IMSI、ICCID)、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应用列表信息、网络信息 | 查看 |
| 微信OpenSDK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微信登录、微信支付(用户主动触发时) | 设备标识符(Android ID)、微信账号公开信息(昵称、头像、OpenID)、订单与支付结果信息 | 查看 |
| 微信分享及收藏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将内容分享至微信好友或朋友圈(用户主动点击分享时) | 您主动分享的内容、设备标识符(Android ID) | 查看 |
| 腾讯TBS浏览服务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改善网页浏览体验(打开网页页面时) | WiFi信息、MAC地址、IMSI、BSSID、IMEI、设备序列号、Android ID、SD卡数据 | 查看 |
| 阿里云OSS |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文件、图片的云端存储与上传下载 | 您上传的文件内容、设备型号、网络信息、IP地址 | 查看 |
| 数典UT | 杭州数典科技有限公司 | 应用使用数据统计与故障排查 | 设备标识符(Android ID、OAID)、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网络类型、页面访问记录 | 见应用内说明 |
| 设备标识生成库(utdid) |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生成设备唯一标识,用于统计去重与安全风控 | 设备标识符(IMEI、IMSI、Android ID、MAC地址)、设备型号 | 查看 |
| LuckPicture(PictureSelector) | 开源组件 | 图片/视频选择与裁剪(用户主动选取图片时) | 您选择的图片、视频文件,读取外部存储 | 查看 |
| Glide | 开源组件 | 图片加载与缓存 | 读取/写入外部存储用于图片缓存 | 查看 |
| GoogleLocation/GoogleAccountLogin | Google LLC | 定位能力与Google账号登录(仅境外环境及用户主动触发时使用) | 位置信息、Google账号标识 | 查看 |
关于 Android 版与 iOS 版的差异:本政策同时适用于本应用的 Android 版与 iOS 版。上表所列 SDK 中,小米推送、腾讯TBS浏览服务、设备标识生成库(utdid)、LuckPicture、Glide 为 Android 端集成的组件;iOS 端对应的消息推送、网页浏览、相册选取与图片加载功能由系统原生能力实现(Apple 推送通知服务、WKWebView、系统照片选择器、URLSession 图片缓存),iOS 系统组件不向本应用提供可识别的个人信息。推送消息在 iOS 端通过 Apple 推送通知服务下发,Apple 可能依据其自身隐私政策处理设备令牌等信息。其余 SDK(Bugly、支付、微信登录与分享、阿里云OSS、数据统计等)在两端均有集成,具体收集范围以第四条表格及各自隐私规则为准。
说明:本应用另集成了 Gson、OkHttp、RxJava、EventBus、ButterKnife、AndroidSVG、PDFium 等开源基础组件。该等组件用于实现网络请求、数据解析、界面渲染等基础技术功能,不收集、不上传您的个人信息。
五、个人信息清单
为便于您快速了解,我们按照监管要求提供以下两份清单。
(一)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
| 序号 | 个人信息项 | 是否敏感个人信息 | 使用目的 |
|---|---|---|---|
| 1 | 手机号码 | 是 | 账号注册登录、身份验证、安全通知 |
| 2 | 账号密码/验证码 | 是 | 身份验证 |
| 3 | 昵称、头像 | 否 | 账号展示 |
| 4 | 律师执业信息(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执业机构、律师执业证照片或扫描件) | 是(特定身份) | 律师执业资格核验与身份展示 |
| 5 | 咨询内容(文字、图片、语音、文件) | 视内容而定 | 提供咨询与文书服务 |
| 6 | 位置信息(粗略/精确) | 是(精确位置) | 本地服务匹配 |
| 7 | 设备信息(型号、品牌、系统版本、API等级、CPU架构) | 否 | 机型适配、故障排查 |
| 8 | 设备标识符(Android ID、OAID) | 否 | 安全风控、统计去重 |
| 9 | IP地址、网络类型、WLAN接入点 | 否 | 网络连通、区域化服务 |
| 10 | 操作日志、崩溃日志、性能数据 | 否 | 服务稳定与安全审计 |
| 11 | 订单与支付状态信息 | 是 | 交易处理与售后 |
(二)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
| 接收方 | 共享的个人信息 | 共享目的 | 共享方式 |
|---|---|---|---|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Bugly) | 设备信息、设备标识符、崩溃日志 | 崩溃监控与异常分析 | SDK本机采集后加密传输 |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小米推送) | 设备标识符、设备型号、网络状态 | 消息推送 | SDK本机采集 |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蚂蚁金服(杭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设备标识符、订单信息 | 支付与交易风控 | SDK本机采集 |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微信OpenSDK/分享) | 设备标识符、账号公开信息、分享内容 | 第三方登录、分享 | SDK本机采集 |
|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OSS) | 上传的文件内容、设备与网络信息 | 云端存储 | API传输 |
| 杭州数典科技有限公司(UT) | 设备标识符、访问记录 | 数据统计 | SDK本机采集 |
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出售您的个人信息。除上述情形及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未经您的单独同意,我们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六、您的权利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您可通过本应用内对应功能或本政策第十五条的方式行使:
| 权利 | 实现方式 | 响应时限 |
|---|---|---|
| 查阅、复制 | "我的—账号与安全—个人信息",或联系客服获取副本 | 15个工作日内 |
| 更正、补充 | "我的—账号与安全"中自行修改;无法自行修改的联系客服 | 15个工作日内 |
| 删除 | 联系客服申请,或注销账号 | 15个工作日内 |
| 撤回同意 | "我的—设置—隐私设置—撤回隐私政策同意";撤回后我们将停止相应处理,但不影响撤回前已进行的处理 | 即时生效 |
| 关闭个性化推荐 | "我的—设置—个性化推荐"(如该功能未上线则不适用) | 即时生效 |
| 限制处理 | 联系客服提出 | 15个工作日内 |
| 转移(可携带) | 联系客服申请,在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时,我们将以结构化、通用、可读取的格式提供 | 15个工作日内 |
| 解释说明 | 联系客服,我们将在合理期限内说明处理规则 | 15个工作日内 |
| 注销账号 | "我的—账号与安全—注销账号" | 见下条 |
| 逝者近亲属权利 | 联系客服,依法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 | 15个工作日内 |
关于账号注销
您可以在"我的—账号与安全—注销账号"中申请注销。注销申请提交后,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需留存的除外(如交易记录依据《电子商务法》留存3年)。注销后账号不可恢复,如需再次使用须重新注册。注销完成后,我们将向您发送确认通知。
如您对个人信息处理有异议,或认为我们的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可先通过第十五条渠道投诉;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您不满意,可向网信、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共享
我们不会与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1)已取得您的单独同意;2)为提供您所选择的功能所必需(详见第四条SDK目录与第五条共享清单);3)依据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4)为维护您或他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所必需。对于接收方,我们会通过协议要求其按照本政策及同等保密与安全标准处理信息,并对其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二)转让
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的,我们会向您告知接收方名称和联系方式,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履行本政策项下的义务;接收方变更原处理目的或方式的,将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三)公开披露
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确需公开披露的,将事先告知披露的信息种类、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的例外
根据法律法规,在下列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同意: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直接相关的;为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难以取得本人同意的;您自行公开或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八、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存储地点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确需向境外提供,我们将依法履行安全评估、签订标准合同或取得您的单独同意等义务,并向您告知境外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与方式、个人信息种类及您行使权利的方式。
(二)存储期限
| 个人信息类型 | 存储期限 | 依据 |
|---|---|---|
| 账号信息(手机号、昵称、头像) | 至您注销账号后15个工作日内删除或匿名化 | 实现服务目的所必需 |
| 律师认证材料(执业证照片/扫描件) | 认证通过的在账号存续期间保留,注销账号后15个工作日内删除;认证未通过或撤回申请的,审核结束后30日内删除 | 执业资格核验与配合监管核查需要 |
| 咨询与通讯内容 | 自产生之日起3年,到期删除或匿名化 | 服务记录留存与纠纷处理需要 |
| 订单与交易记录 | 自交易完成之日起3年 |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 |
| 日志与设备信息 | 6个月 |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
超出上述期限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如技术上难以删除,我们将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三)安全措施
我们采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传输层加密(HTTPS/TLS)、敏感字段加密存储、访问权限最小化与分级授权、操作日志审计、员工保密协议与安全培训、定期安全评估与渗透测试、第三方SDK安全评估。我们已制定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若不幸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以推送通知、短信、公告等方式告知您事件情况、可能影响、我们已采取的措施及您可采取的补救措施,同时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
请您理解,互联网环境并非绝对安全。请妥善保管账号与验证码,不要向他人透露。
九、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容易导致您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本应用可能处理的敏感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律师执业信息(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执业机构、律师执业证照片,属特定身份信息)、精确位置信息、金融账户信息(支付订单信息),以及您在与律师沟通时可能主动提供的医疗健康、特定身份等信息。
我们仅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处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且会以弹窗、加粗提示等显著方式向您告知处理目的、方式、范围及必要性,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您有权随时撤回该单独同意。
关于律师执业信息的特别说明
本应用不开展面向全体用户的实名认证,不收集普通用户的身份证件号码。仅当您以律师身份申请入驻并提供法律服务时,为核验您的执业资格,我们会收集您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执业机构名称及律师执业证照片或扫描件。该等信息反映您的特定职业身份,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我们会在律师认证提交页面单独取得您的同意,且仅用于执业资格核验、服务权限开通与执业身份展示,不用于其他目的。
核验通过后,您的姓名、执业机构与律师执业证号将在您的律师主页向其他用户展示,以便其他用户识别您的执业身份;律师执业证照片或扫描件不会对外公开展示,仅用于内部核验及配合监管核查。如您不希望展示上述执业信息,可不申请律师认证,此时您仍可作为普通用户使用咨询等功能。
律师执业证照片含有您的肖像与执业信息,请仅在律师认证页面内上传,不要通过咨询、评论、分享等功能发送。认证未通过或您主动撤回申请的,我们将在审核结束后30日内删除您提交的认证材料。
请您注意:您在使用咨询、评论、分享等功能时主动上传或发布的内容,可能包含您或他人的敏感个人信息,请谨慎提供。请勿上传与所使用功能无关的身份证件、医疗记录等材料。
十、Cookie与同类技术
本应用及内嵌网页可能使用Cookie、Web Beacon、Local Storage等技术,用于保持登录状态、记住您的偏好设置、统计页面访问情况、保障账号安全。
我们不会将Cookie用于本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用途。您可以通过浏览器或系统设置清除或拒绝Cookie,但这可能导致您需要重新登录或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本应用不使用Cookie或同类技术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跨应用追踪或个性化广告投放。
第三方SDK可能在其功能范围内使用本地存储技术,具体请参见第四条SDK目录中的隐私规则链接。
十一、自启动与关联启动说明
本节第 1 至 3 项适用于 Android 版本。
1. 为确保本应用在关闭或后台运行状态下仍能正常接收推送消息(如咨询回复、订单状态变更),本应用需使用自启动能力,存在一定频率通过系统广播唤醒本应用的自启动或关联启动行为。该行为是实现消息推送功能及服务所必需的。
2. 当您点击推送消息时,在征得您的明确同意后,会跳转打开相关内容。在未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发生自启动或关联启动。
3. 您可以在手机"设置—应用管理—贤律助—自启动/关联启动"中关闭该能力。关闭后您将无法及时收到推送消息,但仍可在打开应用后查看。
4. iOS 版本不存在自启动或关联启动机制。系统出于安全设计不允许应用自行在后台唤醒或被其他应用关联唤起,推送消息统一由 Apple 推送通知服务(APNs)下发。您可在"设置—通知—贤律助"中关闭通知权限,或在应用内"我的—设置—消息通知"中关闭非必要提醒;关闭后不影响您在打开应用时查看消息。
十二、未成年人保护
本应用主要面向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相关功能,不面向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如您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政策,并在取得监护人明示同意后使用本应用。我们将依照《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处理儿童个人信息,仅在取得监护人单独同意后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让或披露儿童个人信息,并采取严于一般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如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您对被监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疑问或需要行使查阅、更正、删除权利时,可通过第十五条的方式联系我们。若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个人信息,将尽快删除相关信息。
十三、本政策的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贤律助"App 提供的全部产品与服务。除某些特定服务外,我们所有服务均适用本政策。特定服务将适用特定的个人信息保护声明,该声明构成本政策的一部分;如与本政策不一致,以该特定声明为准。
本政策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通过本应用接入的第三方服务(包括第三方网站、第三方小程序)收集的信息;2)第三方广告主、服务商自行收集的信息。该等信息适用其自身的隐私政策,请您在使用前仔细阅读。
十四、本政策的变更
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政策。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依据本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
对于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个人信息处理目的、类型、方式变化;对外提供、转让个人信息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联络方式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应用内弹窗、站内信或推送通知等显著方式告知您,并在您重新确认同意后才按变更后的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您不同意变更内容时,可以停止使用相关服务或注销账号。
本政策的历次版本我们将予以留存,您可通过第十五条的方式索取。
十五、联系我们
我们已设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如您对本政策、个人信息处理有任何疑问、意见、投诉或权利请求,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渠道 | 信息 |
|---|---|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邮箱 | system@bestlvs.com |
| 客服电话 | 021-61992510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2277弄1号810室 |
| 响应时限 | 收到请求并完成身份核验后15个工作日内答复 |
为保障安全,我们可能先要求您验证身份(如通过注册手机号验证),再处理您的请求。对合理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可能收取一定成本费用。
如您对我们的答复不满意,可向网信、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定义
(一)个人信息
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二)敏感个人信息
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三)去标识化
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四)匿名化
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五)设备标识符
可由移动设备操作系统或应用生成的、用于标识设备的字符串,如Android ID、OAID、IMEI、IMSI、MAC地址等。其中IMEI、IMSI、MAC地址属于不可变更的唯一设备标识符,OAID、Android ID属于可重置的设备标识符。
(六)SDK
软件开发工具包(Software Development Kit),即第三方提供的、集成于本应用中用于实现特定功能的代码集合。
(七)Cookie
包含字符串的小文件,在您访问网站或其他网络内容时发送到您的计算机、移动电话或其他装置内。
(八)Web Beacon
装嵌在网站或电邮之内的电子影像档案或其他技术,可用于计算访客数目、记录是否及何时浏览电邮或网站,或使用某些Cookie。
十七、应用相关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应用名称 | 贤律助 |
| 应用包名/Bundle ID | Android:com.yyak.bestlvs.yyak_lawyer_android iOS:com.yyak.bestlvs.lawyer |
| 适用版本 | 适用于本应用 Android 端与 iOS 端的 2.0.5 及后续发布版本。应用版本号的变化不改变本政策的适用范围;本政策内容变更时,我们将更新页首的政策版本号与更新日期 |
| 支持系统 | Android 7.0 及以上;iOS 9.0 及以上 |
| 开发机构(个人信息处理者) | 上海小牦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2277弄1号810室 |
| 电子邮箱 | system@bestlvs.com |
| 联系电话 | 021-61992510 |
| 政策版本 | V2.0 (更新日期:2026年10月28日;生效日期:2026年10月28日) |
本政策自2026年10月28日起生效,同时替代2021年9月1日版本。